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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全市领导干部学习掌握《物权法》立法精神,了解《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7月31日上午,余姚市召开第六期“姚江讲坛”报告会,由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信勇就《物权法》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陈教授着重讲解了《物权法》制定的背景、制定的必要性、内容的构成、立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典型的事件、事例,对备受关注的国有、集体和私人财产的物权使用、处分、保护等进行了诠释,使在座的领导干部对该法的立法背景以及相关条文有了深刻的理解。 报告会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建国主持,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业、城建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农办、城建办主任;市委zhengfawei、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其他部门相关负责人共300余人聆听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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