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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订草案: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来源:CCTV 作者:赵旋璇 发布时间:2007-08-28  

    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将分组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律师法修订草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部草案的主要内容。

    于今年6月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草案一审稿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3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申请执行的期间应当有利于权利人主张权利,建议比照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将申请执行的期间由3年缩短为2年。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还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今天将进行分组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也有新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研究认为,经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是律师执业的一项基本条件。同时,考虑到某些专业性很强的领域缺少专业律师,作为特殊情况,规定长期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或者某些专业性强的领域的资深专家可以不经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由司法部准予执业。这次提请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对这种特许律师执业制度进一步严格了限制条件。

    律师法修订草案还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无证人员不得擅用律师名义;律师会见权得到保障。





Tags:律师法 修订 公务员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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